全校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在校内形成浓厚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氛围,充分发挥创新先锋人物的感召力量和引领作用,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年“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评选活动的要求,现将“创新先锋榜”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参评者必须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成绩及格以及个人在产品、科研、技术、营销、实验、节能或生态环保等至少一个方面有实质性创新,该创新解决了该领域的实际问题,并提升了该领域中的竞争力。
2、参选个人是直接从事研发、生产的主体。此创新应具备完善的创新理念和创新体系。
3、担任创新先锋榜评选工作的学生评委及学生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榜评选。
4、个人限报一个榜项,上榜个人不得连续两年参评同一榜项。
5、最终评出10位创新先锋榜人物。
二、评选条件
1、参评者个人参与过一系列活动或比赛,创造出一定的成绩,并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主要以竞赛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情况、授权专利情况为标准。个人获得过国家、省、市级以上奖励的参评者优先。
2、参评者参选介绍时紧密围绕成果主题,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体现创新成果的创新价值和成果改良和发展的空间。
3、创新成果坚决杜绝虚假与抄袭;材料翔实,有详细的过程记录、科学的推理分析、完整的总结归纳;充分调研,深入思考,通过创新能提出独立见解。
三、评选标准
1、创新影响(40分)
(1)创新主题:实践主题明确,突出专业背景。创新成果能深入生活社会中,并已体现或有潜力体现其实用价值。
(2)创新获奖:创新成果校内外上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者已或一定的奖项。
(3)创新阐述:真实反映实践的情况与感受,阐述条理清晰,最好能带有创新成果实践操作;材料翔实,有详细的过程记录、科学的推理分析、完整的总结归纳;充分调研,深入思考,通过创新能提出独立见解。
2、提交材料(20分)
(1)格式性:文字材料符合格式规范,参考文献引用正确,篇幅适当,符合总结材料提交要求中设定的标准。
(2)可读性: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材料版面简洁;重点突出、语句流畅、文字优美。
3、现场答辩(40分)
答辩现场进行成果汇报及答辩,答辩过程中要求实践成果切合主题,论证充分;演讲者表达流利,能生动地展示主题;对答辩时间严格地控制。
四、评选程序
1、报名
(1)时间:11月23日-12月6日
(2)报名方式:专业学院、职能处室、教学部推荐,学生组织推荐、学生自荐。
(3)报名方法:报名者自行到一、二、三饭报名点询问工作人员并自行领取报名表报名。报名者在信息学院网站上下载“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个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交与一、二、三饭报名点工作人员处,或者直接将电子表格发到邮箱386537688@qq.com。
2、海选
(1)时间:12月7日—12月8日
(2)流程:
①12月7日,组委会确定参赛人数,整理参赛者个人资料;
②12月7日—12月8日,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者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如实反映给评委团。并通知相关准备及注意事项给参赛者。
③12月8日,评委团开展集体讨论,对所有参评者进行第一轮评选,无记名投票选出30名参评者参加下一轮评选。
3、二轮评选
(1)时间:12月9日—12月20日
(2)流程:
①12月9日—12月10日,组委会收集晋级第二轮评选的参评者个人事迹并广泛宣传;
②12月12日,组委会通知晋级第二轮的参评者提交个人简介、照片,用于制作“创新先锋榜评选”网络投票网页;(个人简介可提交文字材料或视频材料,发到邮箱386537688@qq.com;文件名统一为“学院+班级+姓名”);
③12月13日—12月15日,组委会收集、整理晋级第二轮参评者的个人资料;
④组委会对晋级第二轮参评者的个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⑤12月16日—12月18日,在学校“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投票网站上进行网络投票;
⑥12月19日晚,评委团对30名海选晋级参评者进行第二轮评选。根据网络投票占30%比例和评委团投票占70%比例选出15名候选人参加下一轮评选,其它参评者淘汰。
4、候选人答辩会
(1)时间:12月21日—12月23日
(2)流程
①12月21日,组委会负责通知候选人准备“候选人答辩会”的PPT、视频材料(12月21号前将PPT发到邮箱386537688@qq.com;文件名统一为“学院+班级+姓名”);
②12月21日—12月23日,网络部收集候选人的答辩演讲PPT、视频材料,并进行整合。
③12月23日,评委团依据候选人现场PPT、视频材料自我展示和观众提问两个环节的表现,进行评分,评出10名创新先锋。
5、公示
(1)时间:12月24日—12月30日
(2)“创新先锋榜”上榜10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包括学校公告栏、微博、KT板等)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对上榜人有异议的可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3622329、3622896)。
6、宣传表彰
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上榜个人名单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对“创新先锋榜”上榜个人集中宣传、表彰,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上榜个人奖金2000元/人。
五、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学院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201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个人)评选推荐表和评比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