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榜样在身边”校园十榜人物(团队)评选办法》,在第二轮评选中,量化指标占整个评选70%分值。经我承办单位评审核查,对通过初评的学生所提交获得相对应榜项的成果,进行认定及量化评分,最终依据分值排行前15人作为候选人,现将予以公示
参审者复审评分量化指标
1、奖励。报名者入学以来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及国际级荣誉或获奖证书。
获得国家级奖励前四个等级,分别加20、18、15、12分。
获得省级奖励前四个等级,分别加15、12、10、8分。
获得市级奖励前四个等级,分别加10、8、6、4分。
获得校级奖励前四个等级,分别加8、6、4、2分。
2、专利。报名者入学以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第一作者的分别加20、15、10分。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非第一作者的分别加8、6、4分。
3、论文。报名者入学以来在国内或国际上高级别期刊、报刊等发表文章。
发表T类、A类、B类、C类论文为第一作者的分别加20、18、15、12分。
发表T类、A类、B类、C类论文为非第一作者的分别加8、6、4、2分。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名者入学以来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第一作者的加20分。
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非第一作者的加8分。
5、出版著作。报名者入学以来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出版、发行批准文书。
获得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出版、发行为第一作者的加20分。
获得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出版、发行为非第一作者的加8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按该级别最高奖项加分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予以监督,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口头、书面、电话或E-mail的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学生工作处为反映情况者保密。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36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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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