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10号)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等文件的通知》(粤教毕处函[2016]14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微调、改派、结业转毕业申请报到证等工作
1、方案微调
学院内微调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5下午5点(周末如有需要必须联系各自辅导员)。微调的同学包括取消暂缓(档案回生源地不用取消暂缓,档案去异地要提供三方协议(加盖过地方人事部门的盖章或者接收函)、报到证抬头调整(出了报到证的一定要交回报到证,要调整到异地,接收函原件一定要交到辅导员手中)。
2、暂缓就业
6月15日至6月22日须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期限为两年,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30日,毕业生档案转至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户口关系暂时留在学校(或生源地)。
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6月25日前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解除,否则一律在学校档案室将毕业生档案送达省就业中心后(预计7月27日后)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在工作日持《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人事接收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外籍生源(含港、澳、台)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和升学的学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3、方案改派
7月1日起停止编报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学校原则上不受理改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并符合政策导向确实需要调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各专业学院应要求毕业生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违约、改派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珠院发[2011]21号)的要求提供材料,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提交申请,毕业生自行下载打印表格,专业学院审批后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校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后上报调整方案的形式向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申请。在就业方案中申请出国(出境)、升学以及已经取得正式人事接收手续并派遣到非生源地的情况不作调整改派。
2017届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时间从2017年7月到2019年6月。学校办理改派时间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务必于每月20日前),由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办理,省就业指导中心不受理学生或家长自行前去办理。2017年暑假期间学校暂不受理调整改派申请,统一开学后受理。
4、结业转毕业
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就业方案,在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落款时间)一年内可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在校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结业转毕业报到证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好后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毕业证复印件,交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5、报到证遗失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如在报到期限内(一个月有效期)遗失报到证,毕业生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报告,由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逾期不予受理。如毕业生参加就业时需要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3),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出具有关信息证明。
如有任何疑义,请及时与专业学院辅导员联系。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7届毕业生方案微调表
2、结业转毕业报到证申请表
3、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申请表
就业信息网链接:http://jiuye.zhbit.com/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7届毕业生方案微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