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学工办〔2020-2021-2〕03号
各团支部、团员: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同时引导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为实现我校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评比工作要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禁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比类别
1 优秀个人分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教师团干、学生团干)
2 先进集体分为: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审依据与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2020修订稿)》进行评比。
2、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表彰先进。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四、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支部:4个
优秀团干:42人
优秀团员:共104人,非毕业班团支部每班2人,各学生社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四、优秀团员评审时间安排
4月14日—4月17日 各团支部组织开展优秀团员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汇总至团总支
4月18日—4月20日 团总支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校团委
4月21日—4月28日 校团委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材料核实、候选名单公示、上报、审批
4月30日—印发表彰文件,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需在要求时间内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填入《附件3: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将文件命名为“班级名称(社团组织名称)-五四评优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inxi_xg@bitzh.edu.cn;
2、需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的团支部,由团支书在4月18日前填写《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审批表》,将文件命名为“班级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审批表”发送至邮箱:xinxi_xg@bitzh.edu.cn,审核通过后由团总支统一进行评审并公示;
3、优秀团干评审由团总支统一对团干进行评审并公示;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信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zip
附件: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2020修订稿)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审批表
附件3: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
附件4: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组织)优秀团员分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