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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23一2024学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团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各团支部和广大青年团员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青年思想引导、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同时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信息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评比工作要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禁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在全院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召开不同层次的评选会、经验交流会,以评促建、推动班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比类别

1 、优秀个人分为: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教师团干、学生团干)

2、先进集体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审依据与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 (2021 修订稿)》进行评比。

2、“五·四”评优工作是深入落实德育工作要求,加强青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各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应结合辅导员意见和综合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征得辅导员同意后再上交名单。各团支部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表彰先进。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四、评比安排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材料提交截至时间: 4 18 日中午 12:00

参评的团支部须符合“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缴纳率计算公式:累计3个月未缴纳团费人数/应缴纳总人数)以及团支部整体学习成绩优秀,不及格率低,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本学年度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无学院通报。参评的团支部需了解参评规则并征得辅导员同意,认真填写团委下发的附件材料,团委将根据团支部上交的材料、该团支部的具体工作表现进行评分;按照评分高低选出排名前3名的五四红旗团支部 (各年级1)


提交材料:

1.近三个月未缴纳团费截图(广东智慧团建——团费管理——团费查询——累计3个月未交费人数)

2.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以上材料以班级团支部命名打包发送。


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需在418日中午 12:00 前发送至邮箱:xinxi_xg@bitzh.edu.cn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需获得2022-2023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2023级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在专业前 30%)

4、遵纪守法,未受校纪校规处分;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i志愿系统注册,年度志愿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5、按时参加团员注册,能很好地履行团员义务,上一年团员教育评议达到优秀级别。

名额分配:各团支部(不含毕业班团支部)每支部一人。

各班级团支部有意向参选的同学通过推荐、自荐的方式,通过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并由团支部评优小组在 2023年度评议的基础上,参照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综合多方面因素,报辅导员同意后,确定推荐名单。确定候选人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以班级团支部+候选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xinxi_xg@bitzh.edu.cn。


提交材料:

1. i 志愿年度服务时长截图与个人主页共两张图
(时长截图:粤省事→志愿者服务→服务时间→“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时间选择为:2023.4.1-2024.4.1【截图】)

(个人主页:粤省事→志愿者服务【截图】)

2. 奖学金证书扫描件或图片(23级为绩点前30%截图)

3.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


确定候选人后请团支书于4月19日前填写《信息学院23-24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结果登记表》:https://tp.wjx.top/vm/QHIyrZp.aspx,并将相关候选人i志愿服务时长截图等材料,一并打包以 候选人姓名-联系电话 为命名发送至邮箱:xinxi_xg@bitzh.edu.cn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第 1、2、4、5 条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踏实肯干,工作成绩突出。

5、学习认真,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6、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7、担任团干部 (即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 (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不少于一年;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2023级未满足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并向组织报到不少于一年的要求,因此不参加优秀团干的评选。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9、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

10、曾获上级团组织或其他奖项、荣誉的优先。


提交材料:

1. i 志愿年度服务时长截图 (粤省事——志愿者服务——服务时间——“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时间选择为: 2022.4.1-2023.4.1)

2. 所获上级团组织或其他奖项、荣誉的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3.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


有意愿参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请将材料准备好后提交至所属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处,学院团委将统一组织评审并予以公示。


五、总结表彰

4月15日——4月19日 信息学院分团委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材料核实、候选名单公示、上报、审批。

4月23日——4月28日 校团委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材料核实、候选名单公示、上报、审批。

5月10日 印发表彰文件,进行表彰。


附件:

1.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 (2021修订稿)

2.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