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全体学生: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院与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签订的慈善助学协议书,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启动2023年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于2023年11月14日—12月2日进行。
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11月19日前,每周一至周五14:00-17:00交到ZB208资料提交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421181594@qq.com(资料以压缩文件发送,文件名为姓名+学号+年级专业)。详情请联系徐同学,联系电话:13926718515。参与评审同学请扫码进群。
二、奖项设置
根据与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资助协议,本年度奖学金总额10万元/学年,共资助2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学院。
三、评选目的和原则
在全院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召开不同层次的评选会、经验交流会,以评促学,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建设。评比工作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禁止弄虚作假事情发生,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的活动;
(四)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简朴,有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证明材料);
(五)思想积极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科目;
(七)须是在校学生;
(八)为扩大资助面,原则上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家庭特别困难,成绩特别突出者不受限制);
(九)同等条件下,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成绩突出者优先。
五、评选步骤
第一步 学院下发通知,辅导员组织所带学生按要求评选。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如下:《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11月19日截止上报。
第二步 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评选;
第三步 汇总获奖名单并公示;
第四步 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议通过;
第五步 组织表彰大会。
六、评选依据与组织要求
1、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选。
2、评选“得理”励志奖学金是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方法,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优良学风班风的建设和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辅导员、各班要切实加强引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信息学院“得理”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表.zip
信息学院
2023年11月14日